主页 -> 价格热点 
安徽:特困补助紧跟物价步伐

  经省政府同意,我省昨日正式建立物价上涨与特困群体生活动态补贴机制,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。
  据介绍,物价上涨与特困群体生活动态补贴机制主要是指,当相关物价指数和重要商品价格达到一定涨幅时,即对补贴对象给予合理的补贴。补贴标准与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涨价支出基本持平。补贴对象为城市低保户、农村低保户、重点优抚对象、农村五保户等特困群众。
  该项补贴按照原最低生活保障金及优抚金等支出渠道,每季度发放一次。特殊时期、特殊商品价格在短期内上涨较快、影响低收入群众增支较大时,当月发放。
  补贴标准分级测算,城市低保对象由省物价局根据物价指数和监测数据,以及物价上涨对特困群众的增支,提出补贴意见,并会同财政厅、民政厅联合行文报省政府审定;农村低保对象、重点优抚对象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贴标准,由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。
  城市低保对象的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拨付。其他补贴对象的资金,由各市县财政安排。
  凡本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、居住类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,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启动补贴机制:  食品类价格涨幅连续三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0%;水、电、燃煤(气)等居住类价格涨幅连续三个月超过5%,并造成特困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0%时;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连续3个月超过5%。不过,当上述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至补贴机制启动前的水平时,则暂停执行补贴机制。

来源:中安在线-新安晚报